台灣勞工權益,政府為我們保障多少?勞工團體表示,日本、韓國對超時加班,雇主得有刑事責任,台灣卻是30萬罰緩,使得不少企業乾脆罰錢了事,也不給加班費,各縣市政府會不定期勞動檢查,並把黑名單公布在網路上,國光客運因為違反勞基法多達11項,成為血汗企業第一名,國光客運出面道歉,表示會增加駕駛人數,也會依法發給加班費。
員警(2013.6.28):「站旁邊一點好不好,後面還有其他公車。」
國光客運北宜線上路,乘客為了搶搭免費優惠不斷推擠,這下國光客運又要出面致歉,因為超時加班未依法給加班費,名列血汗企業第一名。國光客運課長許志偉:「本公司深感歉意,針對超時(加班)的部分,我們目前積極的作為是,已經開始招募駕駛,目前從年初到現在,總共招募243名駕駛。」
國光客運表示,目前司機大約有1200位,未來會增加到1400位,司機一天排班固定10小時,但常常會因為塞車,導致司機延誤下班,偏遠鄉鎮路線只有國光客運在跑,才會衍生加班問題,加班費會依勞基法規定處理,根據各縣市政府公布的血汗企業黑名單,除了國光客運還有家樂福和全家便利商店等,業者回應,會按照勞基法相關規定改善。
勞動者雜誌社主編張烽益:「對於企業來說,光是那個沒有給員工的加班費,搞不好都遠大於罰鍰,所以他覺得乾脆被罰好了,像日本的話或是韓國,會把超時加班的部分,會對雇主課以刑責。」
企業違法最嚴重前五名,分別是超時加班未依法給加班費,每7天未給1天例假,未備置勞工出勤紀錄,假日出勤未給加倍工資,台灣勞工權益想跟上先進國家,還有一大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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