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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逆轉! 性侵葉小妹改判無期定讞

記者 洪彩綸 魏嘉良 / 攝影 許立帆 台北-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6/27 13:0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100年雲林1名葉小妹遭性侵殺害,嫌犯林國政因為是性侵累犯,一審和二審都被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官說,合議庭審酌林國政的犯罪情節,認為不需要處以極刑,而且後續可以再教化,才判他無期徒刑,但葉小妹的爸爸不能接受,認為兇手根本沒有悔意,雖然是判無期徒刑,但只要他服滿25年,又可以申請假釋,會不會到時出獄了,又再次犯案。

死者家屬 (2011.12.30):「畜生。」

林國政性侵殺害國中女童葉小妹,法院一審判他死刑,當時女童家屬看到兇手,氣得上前追打,死者家屬 (2011.12.30):「你罪有應得!你罪有應得!」

兇手林國政,一、二審都被判處死刑,但現在判決逆轉,最高法院根據合議庭審酌,考量林國政犯罪情節,不需處以極刑,認為後續可再教化,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葉小妹的爸爸說,他欲哭無淚,死者父親:「想到,實在是心痛,對我女兒,很不公平。」

法官認為林國政可再教化,但他其實是性侵3次的累犯,民85年,他性侵未成年女子,判刑5年8個月,服滿4年後申請假釋出獄,91年他又再次犯下性侵案,這次被判9年,民100年2月2號才剛刑滿出獄,沒想到才過40天,他又性侵殺害了國二的葉小妹。

死者父親:「人權,就好像在維護那些,作姦犯科、惡貫滿盈的惡魔,結果,這些受害者呢?他有人權嗎?」

被害家屬不滿,因為算一算,林國政被判無期徒刑,他現在36歲,只要服刑滿25年,又可以申請假釋,到時候他61歲,恢復自由之身,會不會又再犯案?被害家屬難過,孩子已經離開,最終的司法判決也無法讓他們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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