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賭輸錢,回台灣想賴皮!台北市陳姓民眾,98年1月到澳門簽了接近3千萬台幣的本票換成籌碼,結果全部輸光跑回台灣,賭場追債追到台灣來,發現陳姓男子轉移房產,疑似賴皮企圖拒還賭債,對男子提告,陳姓男子指稱,依照台灣民法「賭債不清償」,他應該能不還錢,但高等法院判定,澳門賭博是合法的,應該依照當地法令還錢,判決房產轉移無效,賭場能聲請拍賣房子,追回賭債。
澳門賭桌激戰,豪賭輸台幣接近3千萬,陳姓男子想躲回台灣賴帳,主張民法規定,賭債不清償,98年1月,陳姓男子到了澳門永利度假村賭場簽港幣750萬的本票,折合台幣接近3千萬,換成籌碼上桌廝殺,結果全部輸光跑回台灣。
10月他把新竹的房地產,無償贈與妻子,99年2月,賭場想拍賣房子抵債卻碰壁,提告陳姓男子賴帳,陳姓男子在法庭上辯稱,賭博在台灣是違法的,我國民法規定,賭輸的人不必負清償賭債的責任,所以他在澳門因為賭博簽的本票也無效;房子是妻子出資購買,借名登記在他名下。
賭場代表直指這是賴皮,高等法院認為,賭博在澳門是合法的,陳姓男子賭輸錢應該依照當地法令還錢,判決房子轉移撤銷,賭場能聲請拍賣房子,追回接近3千萬台幣的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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