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縱火私奔的小情侶,在案發後逃往嘉義,終於在呂姓男子大姊的勸說下,出面投案;晚間少女被送往少年法庭,而呂姓男子則遭到收押禁見,警方調查,由於少女長期不服家人管教,特別對父親有恨意,加上召開家庭會議時,兩人被迫分手,少女萌生殺意,小倆口共同策劃犯案,因為不敢拿刀才選擇縱火。
晚上12點多,被警方帶進法院召開聲押庭,約一個小時後,呂姓男子就遭收押禁見,因為他涉嫌跑到小女友家縱火,導致女友父親嗆傷送進加護病房。
而疑似和男友共同策劃縱火的黃姓少女,偵訊完晚上11點則被送往少年法庭,下午兩人投案後從嘉義北上,呂姓男子一度遭到女方親友追打,場面混亂。
嘉義第二分局偵查隊長黃舜祥:「黃姓女子唆使呂姓嫌犯,原本是要唆使呂姓嫌犯殺他們全家人,但是呂姓嫌犯不敢下手。」
而呂姓男子投案時原本供稱,是女友教唆他縱火,如今案情逆轉,晚上改口說是兩人共同策畫,因為女友長期不服家人管教,特別對父親有恨意,加上8日晚上10點多,女友家召開家庭會議時,要求兩人分手,少女雖然表面上答應,卻興起殺父念頭,教唆他動手,但他不敢拿刀殺人才改成縱火。
記者vs.呂姓嫌犯:「為什麼會共謀殺她的爸爸?」
案發後,男友帶著少女從新北市騎車4小時,到台中豐原的火車站,改搭客運到嘉義投靠大姊,兩人私奔了3天,為躲避查緝,在姊姊家附近的公園、街上流浪,餓了、累了,就打電話請姊姊送食物,警方後來找上呂姓男子的姊姊,策動小倆口出面,只是到底是什麼樣的恨,讓少女與男友合謀縱火,將是檢警要釐清的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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