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董姓律師,先前曾2度酒駕被捕,不料仍不知悔改。去(111)年9月中旬,董男與朋友聚餐過程中喝了高粱酒,酒駕上路卻意外撞倒另名騎士,經檢測酒測值高達0.7mg/L,當場依現行犯身分被逮捕送辦,最後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去年9月14日晚間,董男與朋友相約餐敘,席間飲酒助興,董男也跟著喝了數杯高粱酒,直到深夜23時許結束後,董男竟不顧自身安危,執意酒駕上路。不料沿途經過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時,董男疑因不勝酒力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路邊1輛機車,造成騎士左手臂摔傷,警方事後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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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男因涉嫌酒駕肇事,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可易科罰金。但據了解,董男是名酒駕累犯,8年前就曾因酒駕獲緩刑;不料5年前又酒駕被逮,去年三度酒駕肇事遭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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