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始,販賣八大類澱粉食品必須,張貼檢驗報告,或是安全切結書才能賣,不配合下架將開罰3到15萬,就怕「魔鬼藏在細節裡」,食品修正法案已經通過,未來食品添加物,必須標註「全成分」,包括湯頭的調味粉,新北市衛生局上午鎖定「火鍋湯底」稽查,就怕麻辣湯、大骨湯不是純天然,摻了問題粉料。
稽查人員來到板橋這間火鍋店,先鎖定店內公告,有沒有標示「火鍋內容物」,乳白色大骨湯,是火鍋基本配備,6月1日開始,只要在新北市轄區裡頭開火鍋店,現在衛生局盯上,要查裡頭有沒有不該添加的化學原料,像是日式原味鍋,內容物必需告示有高麗菜,添加物也要註明雞汁、大骨高湯粉,就怕粉製品被添加順丁烯二酸。
另外像這款昆布海鮮鍋,添加物不能只標示簡稱,高湯粉必須註明是用豬大骨、雞肉、蛤蠣製成,就怕魔鬼藏在細節裡。新北市衛生局長林雪蓉:「所有的餐廳都能夠主動,將相關食材成分正確揭露出來。」
雖然目前法規都有要求,業者要主動將產品名稱標示清楚,但沒有強制要求,像是防腐劑必須括號說明,讓民眾一目了然,未來可能設計OR CODE,掃一掃,成分標示立刻現形。
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員,鎖定公告標示,超商、小吃店,業者老神在在,張貼合格標章,以及市府認證「安心貼紙」。北市衛生局稽查員:「這個(安全標章)。」
統整八大風險食品,粉圓、芋圓、地瓜圓、粉棵、板條、豆花、黑輪、肉圓,這八項食品,商家販售都必須提出檢驗證明,違者將依法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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