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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自學栽種!桃園男住處變溫室 警攻堅驚「大麻森林」

記者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5/22 15:57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22 15:57
桃園男子住處宛如大麻森林。(圖/TVBS)
桃園男子住處宛如大麻森林。(圖/TVBS)

日前刑事局掌握情資,指稱一名46歲蕭姓男子,涉嫌在桃園楊梅某處住家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經密集跟監蒐證後,於今年2月前往攻堅,逮獲蕭男並查扣大麻植株112株、大麻煙草376.68公克及各類種植設備,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經檢察官複訊後聲押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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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蕭姓男子先是從友人處取得大麻種子,再上網「自學」將自己的住處改造成適合大麻生長的溫室栽種場,為此特別買了培養土、搭建花架,定時灌溉、施肥,並以扦插方式移植分株栽種,現場大麻枝葉生長茂密宛如一片森林,具有相當規模。

警方查扣相關證物。(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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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掌握蕭姓男子栽種、製造大麻的相關事後,於今年2月8日持桃園地方檢察署核發拘票及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攻堅,查獲蕭男並現場查扣大麻植株112株、大麻煙草376.68公克、植物生長燈、水耕機、育苗箱、定時器、培養土、肥料等栽種設備1批及新臺幣2萬700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

男子遭警方送辦。(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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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指出,大麻目前為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第二級毒品,依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經警方訊問後,將蕭男依法送辦,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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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刑事局#大麻#攻堅#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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