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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別人家當「垃圾場」? 住戶開窗亂丟惹怨

記者 黃凱靖 / 攝影 高志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5/13 17:45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3 21:26

花蓮市明義街一棟社區大樓,4樓住戶長期往樓下亂丟垃圾,搞得大樓後面一間民宅的屋頂、後院常常都是垃圾,居民不堪其擾,找社區管委會投訴,還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進行訪查,不過丟垃圾的住戶並不在家,後續找到人,最高開罰6千元。

圖/TVBS

 
社區大樓,這一戶的窗戶突然打開,接著一袋東西,被丟出來。

往下掉,發出砰的一聲,這狀況,不只發生一次。

常常像這樣,雙手一拋,隨便亂扔,讓附近居民不堪其擾。

 
實在是有點麻煩,得先架起梯子,往上爬之後,再用工具,把垃圾從屋頂掃下來,沒吃完的鹹酥雞,炸雞排,塑膠袋,竹籤,甚至是菸蒂都有,而且不只屋頂,庭院巷弄通通遭殃,這是在花蓮市明義街,因為常常發現垃圾、廢棄物,居民裝監視器,要看看到底是誰亂丟,結果一看才知道,是旁邊社區大樓4樓住戶,長期把垃圾,往樓下扔。

投訴居民:「很糟糕欸,說真的,我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把別人家的後院,當成垃圾車的人。」

已經住了60多年,但是近半年內,好幾度聽到垃圾砸下來,砰的聲響,天天掃天天清,實在搞得心很累,只好向社區管委會反映。

圖/TVBS

社區大樓管委會主委:「(提醒住戶說不要這樣亂丟垃圾?),這個一直都在做。」

實際向主委了解,當事住戶,疑似是一對年輕情侶,是住在阿嬤名下的房子,而環保局接獲檢舉,也到場勘查。

圖/TVBS

花蓮縣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蔡毓:「(丟垃圾的)住戶沒有在家,那後續呢我們也會函文,請屋主來做說明。」

 
找到丟垃圾的當事人,就會照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到6000元罰鍰,至於是否能用惡鄰條款追究,因為其中一方是平房,並非公寓大廈,恐怕有難度,但像這樣子把別人家當垃圾場,居民只想問,公德心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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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違法#民宅#住戶#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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