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大安區發生一起「爛泥」釀成的連環車禍,一輛砂石車沿路散落一坨一坨的「泥沙」,導致整條路非常濕滑,後方陸續經過的10輛汽、機車打滑,不幸撞成一團,所幸無人傷亡,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逮到45歲的廖姓男駕駛,針對其散落廢棄物釀禍的行為,依法開罰。
後續大甲警分局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並以車追人,通知廖男到案說明,其坦承表示,當時從台61線往台中港途中,「拖車尾門安全鐵鉤」因不明原因損壞,「無法完全關閉」,導致泥土掉落,警方在訊問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對駕駛開罰3000元以上到1萬8000元以下罰鍰。
大甲警分局長謝建國表示,駕駛任何車種都應遵守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前,應確實檢查車身狀況,依規定載運貨物並確保貨物裝載穩妥,以免不慎於行駛中掉落,造成交通事故發生;警方也將持續透過重點違規取締、防制巡邏及交安宣導等作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建構宜居、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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