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鄉代賴偉翔112年3月13日晚間開始飲酒,3月14日8時34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時,擦撞站在路旁民眾,賴姓鄉代不但未下車察看還肇事逃逸,而這已經不是賴姓鄉代第一次酒駕。花蓮地檢署針對這件案件偵查終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酒醉駕車、同法第185條之4第1項前段之肇事逃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花蓮縣秀林鄉鄉代賴偉翔在112年3月13日晚間飲酒後,已達無法安全駕駛,3月14日上午八點酒後駕車,行經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時,不慎擦撞高姓女子,造成後背挫傷、左側膝蓋擦挫傷、左側下肢裂傷等傷害。被告酒駕肇事後,並沒有停下車子查看或等候現場等待警方處理,仍然持續駕車逃逸,經民眾報案後,在一處喪家內被查獲,當時賴偉翔還在呼呼大睡,經警方喚醒酒測後,呼氣值高達1.24mg/L,已是爛醉程度,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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