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下午6點19分,在台中市大里區發生一起「大車驟變車道」的案件,當時為下班時間,車流量頗大,一輛公車開在靠外側車道,而左方有一輛白色小客車、開在內側,兩車行經一處路口後,公車突然切到內側車道上,白色嚇傻急閃,所幸未造成事故,畫面被發文上網,許多網友認為公車是危險行徑,後續該地所屬的霧峰警分局也叫入了解,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若有違規屬實,將會依法開罰。
警方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並參酌法院行政訴訟判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的行為(逼車),駕駛具有一定程度的「惡意性」,且該行為客觀上需有重大違害交通安全的情形時,能依本條例處罰。
霧峰警分局表示,呼籲駕駛人應遵守相關交通法規,勿有危險駕駛行為,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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