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渡假村因為環評問題,其中3到6區已被勒令停業,今天悠活董事長北上召開記者會,批評官員「曲解法令、該作為而不作為」還將當初明明要蓋旅館,卻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全推給墾管處,同時堅稱渡假村是在89年環評法實施前就已完成興建,所以不需提出相關申請,但環保署重申,業者在85年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確實不需環評,但既然已經變更為旅館使用,全區就得先通過環評,否則就是違法營業,儘管環保署認為悠活要全區停業,但內政部和屏東縣府卻表示,1、2區早已就地合法,不能要求業者斷水斷電,連中央地方各單位都各吹各的調。
悠活董事長曾忠信:「我最沉痛的,應該是行政官員曲解法令,該為而不作為。」
渡假村遭勒令停業,悠活董事長大陣仗北上召開記者會,首度露面,劈頭就先槓上政府單位,面對渡假村原先以「集合住宅」申請建照引發爭議,律師有備而來,全推給墾管處。
悠活委任律師林玉芬:「悠活是依照墾管處,就是主管機關的建議,表示說,我們是不是就是我們依集合住宅(申請)旅館使用執照,不是旅館的興建或擴建,那因此也不需要做環評。」
業者始終堅持,興建渡假村不需環評,全因悠活早在民國88年,就已完成6區興建開始營運,但環評法是在隔年實施,園區建物沒有擴建,依法不需環評,但環保署認為,是環評法實施在先,業者93年才申請1、2區旅館使用變更,所以必須全區申請環評才能營業,否則就違法。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1-6區都已經完成的建設,已經放在那邊了,所以它(悠活)今天提出旅館的許可,要6區一起看,不能夠分割。」
環保署態度強硬,始終認定悠活要全區停業,但屏東縣府卻認為1、2區合法,甚至連內政部長李鴻源,都說不能讓1、2區貿然斷水斷電。內政部長李鴻源:「從頭到尾,大概算到我大概13個部長,不管你同不同意他,讓它(悠活)就地合法,但是那時候的政策是這個樣子。」
回溯悠活建照,在前屏東縣長伍澤元任內就已核發,到蘇嘉全發的使用執照,最後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任內主導就地合法,環評引爆違法經營風波,中央地方官員各吹各的調,如何解決悠活營運爭端,考驗政府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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