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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撞死人「逃回國」免賠? 受害者:冤枉

記者 侯慶莉 / 攝影 楊清波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5/03 13:5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99年宜蘭陳姓夫婦,不幸被酒後駕車的南韓籍張姓學生撞上,陳先生當場身亡,肇事者遭法院刑1年4個月,外加民事賠償700多萬,但事發至今,肇事者卻只寄了一張新台幣3千元的匯票,由於肇事者已經服滿刑期,隨時可以返回南韓,受害者家屬擔心肇事者出境後,求償無門,但外交部和法務部都只能「深表同情」,因為受限於法令,真的無計可施。

受害者家屬陳太太:「(肇事者)寄了一張這樣的給我們,他一再一再的傷害我們被害人,這樣是多少錢,你們自己看,3千!」

拿著匯票的手抖個不停,眼淚更是奪眶而出,想起酒駕肇事,奪走丈夫性命的肇事者,陳太太情緒潰堤。受害者家屬陳太太:「這3年走來真的很痛苦,真的是一再一再的受傷害,我先生是一條命,(肇事者)這樣害死他,他對我這個被害人,講得話是什麼話,『你們台灣人了不起嗎』。」

哽咽、激動,一度說不出話來,時間回到99年,從鬼門關搶回一命的陳太太腿上一道道疤痕清晰可見,酒駕肇事的韓國交換學生事發至今不聞不問,態度消極。

外交部法律司專員黃仁良:「因為和韓國沒有簽署任何民事協定,所以要主動積極的查扣張生(肇事者)在韓國的財產,是有困難的。」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張春暉:「因為他(肇事者)刑事執行完畢,所以法務部執行部分,我們已經沒有權限可以限制出境。」

受限於法令,受害者家屬擔心韓籍學生出境後,求償無門,修法緩不濟急,受害家屬只盼望能討回一絲公道。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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