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工務局遭到指控,把檢舉人的資料隨意透露出去,而被檢舉人就是高雄市前鎮區的某位里長,他所租借的里長辦公室前裝設遮雨棚,被認定是違建需要拆除,門前也經常有車輛違規臨停,而人員到場時,竟然將資料給里長看,投訴人表示,事後里長跑到父母家興師問罪,導致家庭失和,氣得向工務局養工處的公務員提告妨礙秘密罪。
投訴人說,他打1999檢舉遮雨棚是違建,但工務局和警察局卻互踢皮球,一個月才回一次信,到最後才終於認定是違建占用道路,他強烈質疑,是否因為被檢舉人是「里長」身分,才讓市府單位不敢下重手,甚至認為民眾的公共利益,還有國家的威信都受到挑戰,誰還願意站出來反應事情,公務人員怎麼是這樣子的呢?
里長不只違建,投訴人還指控,行車紀錄器中多次拍下,里長辦公室前有車輛違規停放,雖然車輪在白線內,但遮雨棚處即是道路,因此車輛另一邊並沒有緊靠道路邊緣停放,投訴人還說,每次舉發警察只是去勸導,從未開單,但狀況一再發生,質疑有包庇里長的作為。
里長辦公室前的遮雨棚遭認定是違建,里長對此表示,既然被檢舉,該拆就拆,並不會逃避責任,他也打算叫人來把棚子拆除。他說,30年前該地是一處廟宇,在4年多前他當選里長,才將租借這個地方作為里長辦公室,保留以前的建築,並沒有變動。
針對到投訴人父母家中興師問罪一事,里長回應,他是收到許多里民抱怨,里內似乎有檢舉達人,好幾個里民共同指向某家人的兒子,才會去向其父母詢問,是否有偷拍檢舉一事,如果有的話,請他們向兒子勸導,不要再檢舉。而里長也再三強調,絕對沒有濫用職權要工務局透露檢舉人的資料。
此事已經告上法庭,投訴人、里長以及工務局三方目前仍在協調中,但因案件偵察中,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表示,不便回應,配合調查,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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