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仲介公司老闆,酒駕載員工連撞2輛車,警方趕到後,員工幫老闆頂罪,警方卻發現安全帶勒痕在他的右肩,謊言露出破綻,酒駕的根本就是老闆,以後這樣酒駕案例,在台中市將會採取連坐罰,如果同車的乘客知道駕駛酒駕,卻沒有勸阻,將開罰1萬元,這項自治條例草案,未來最快9月就會在台中實施。
銀色休旅車追撞前方2輛車,右側車頭凹陷,保險桿掉落,當時車上2名男子渾身酒氣,其中一名葉姓男子拿著名片,自稱駕駛,想要私下和解,但是2名被撞車主堅持報警。中市潭北派出所所長林瑞銘:「他的言詞閃爍,覺得怪怪的啊,這被害者也講說可能應該不是他啊。」
警方懷疑,駕駛是另外一名蕭姓男子,叫同車友人頂罪,員警靈機一動,查看葉姓男子的右肩,發現安全帶留下來的勒痕,研判他根本就坐在副駕駛座,開車的人不是他。林瑞銘:「老闆有酒駕的前科,怕被罰太重,他叫員工幫他頂替。」
原來開車的是老闆,知道酒駕罰很重,要求員工頂罪後,落跑離開現場,最後2個人都被警方移送法辦,這樣的酒駕案例,未來在台中市,不論是誰酒後開車,乘客如果明知道駕駛人喝酒,卻沒有制止,也將被「連坐」處罰1萬元。
台中市政府決定重罰酒駕,通過「酒駕防治自治條例」,目前草案送入議會,最快9月開始實施,新法上路後,原本酒測值0.25到0.4,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需罰19500元,以後台中市將重罰3萬9。
除此之外,酒駕車輛需吊扣7天,車牌吊扣3個月,小客車、小貨車拖吊移置費也會從800提高到1600,大客車、大貨車則從3千增加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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