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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叫妳回家!閨密媽下逐客令還不走 她竟挨告慘被罰5千

記者 周嘉茹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3/27 10:03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27 10:03
基隆一名女子到閨密家作客卻賴著不走慘吃官司。(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基隆一名女子到閨密家作客卻賴著不走慘吃官司。(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請妳回家!基隆一名林姓女子日前到沈姓閨密家作客,到了凌晨沈母要求林女回家,林女卻賴著不走,讓沈母氣得報警,被警方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送辦。基隆地檢署認為,沈母身為戶長,林女被要求離開卻不從,認定林女觸犯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最終基隆地院判其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5千元。

判決書指出,42歲林女於去(2022)年9月13日凌晨1點多,經沈姓閨密邀約前往基隆市培德路二樓家中聊天,直到凌晨3點多沈母發現林女在家裡,要求她回家,結果閨密不滿這麼晚了還要林女回家,母女倆因此大吵一架。

 

只是林女見狀不僅沒有出面緩頰,還持續無故賴著不走,讓沈母火冒三丈報警,過了10分鐘後警方到場,林女才悻悻然地離去。事後沈母氣不過決定提告,警訊後,林女被依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嫌函送法辦。

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5千元。(圖/TVBS)


檢方調查時,林女喊冤自己有經過閨密同意才到家裡作客,並非無故侵入住宅,但檢方認為,沈母身為該戶的戶長,也是房屋所有權人,已經要求林女離開,但林女無正當理由還滯留10分鐘之久才走,遂依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起訴。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考量林女在庭上認罪,啟動認罪協商機制,經公訴檢察官與林女達成協議後,依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判處林女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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