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間,吉安分局接獲顏男(60歲)報案,聲稱網路投資需要面交現款,感覺怪怪的,於是打電話報警。吉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前往交易地點守株待兔,晚間7點40分,發現林嫌進入超商,員警向前表明身分,並逮捕林嫌(男、20歲)涉案車手,查扣點鈔機一台。林嫌表示,自己從高雄來花蓮,只是洽談虛擬貨幣買賣和簽約,對於假投資一事完全不知,由於涉案事證明確,警方將林嫌上銬帶回,全案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
據了解,顏男(60歲),加入網路投資不實廣告的社群,裡面有股市和虛擬貨幣的投資,下載假投資理財app,裡面聲稱虛擬貨幣投資的高報酬。3月16日晚間,詐騙集團在與顏男相約,顏男子準備新臺幣225萬元,準備購買虛擬貨幣,約在吉安鄉一間超商,面交簽約購買虛擬貨幣。顏男子當時越想越怪,於是決定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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