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名品牌Burberry的經典格紋,幾乎成為時尚的象徵,其中最經典就是黑白交錯的格紋商標,不過,這種樣式在台想註冊專屬商標卻受阻,業者提出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Burberry在台陳列的大多是彩色商標的產品,黑白格紋的相對少數,「沒有長期且大量使用」,不具識別性,判決Burberry敗訴定讞。
國外模特兒提著Burberry的包包走秀,專屬的經典格子款,圍巾上也有,不只這種彩色樣式,Burberry也推出「黑白格紋」,但這款樣式在台註冊商標,卻被拒絕,打官司也敗訴。
律師蔡瑞森:「黑白的商品,(在台灣)它已經有開始用了,只是它的量,可能沒有經典圖案那麼多,那智慧財產法院當時,可能認定說(使用的)量可能還不夠。」
民眾最熟知的就是Burberry棕色基底、黑白相間、紅條紋的樣式,還有粉紅、粉藍及黑白的組合,這些經典款已經在台註冊成功,至於黑白格紋,業者表示,1995年起,也在全世界廣泛運用,光是2009年到2013年2月,銷售總額已經超過台幣200億,在世界多國申請商標,無往不利,沒想到這回卻在台灣踢到鐵板。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Burberry在台陳列的大多是彩色商標的產品,黑白格紋的相對少數,並不具識別性,此外,各國對商標的保護採「屬地主義」,並非其他國家核准註冊,就要依循,判決他們敗訴,全案定讞。但Burberry表示,將會拿出新的使用證明,再和智慧財產局繼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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