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選舉賄聲賄影,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動員122名人員,兵分26路展開搜索調查,經過多日閱調相關資料,台南地檢署將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以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黃怡萍、林士傑、高玫仙、楊志強等十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邱莉莉擔心民進黨內有六名議員跑票,導致無法當選議長,於是採取賄選及恐嚇方式,邱莉莉委由郭再欽、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的市議員支持;其中,遊說時任國民黨籍的議員李鎮國,票投給邱莉莉,郭再欽開出二項保證,「一、請台南市長黃偉哲出面當見證人,保證李鎮國票投邱莉莉,副議長投李文俊。二、向李鎮國表示,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可以幫忙爭取八折的房屋價格。」郭再欽也表示,議員李鎮國如果因議長票投邱莉莉,遭國民黨籍開除,四年後以無黨身分參選,全力贊助經費,如果落選也會支付四年的議員薪資,包含月薪12萬、年終金額及車馬費補助。
台南地檢署指出,全案偵查終結,依涉犯選罷法第100條以及刑法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嫌對邱莉莉、郭再欽等10人提起公訴,後續將移審南院,由法官裁定聲押的6名被告是否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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