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義市區一連2天傳出連續縱火案,警方過濾監視器,犯案的可能是一名體型壯碩的男子,騎機車載著3歲男童,出現在縱火現場,由於男子的特徵和目擊民眾所描述的外型很相近,警方循線逮人後,才發現他果然就是縱火犯,縱火犯向警方解釋,因為自己缺乏關愛,加上工作不順,才會失去理智,只是帶著孩子犯案,也成了最壞示範。
一名男子騎機車,載著3歲的小孩,小孩站在機車踏板上,沒有戴安全帽,時間是清晨4點多,男子一大早帶著孩子趴趴走,不光是要到火災現場看熱鬧,警方追查後發現,其實他正是縱火的兇手。
縱火犯:「就是當我想發洩的時候,遇到別人在旁邊撥你冷水,歧視你,變成說看不起你之類的,人格上,心理就是降不下來。」
心情不好想要發洩,竟然用這種害人害己的方式,這一名男子平常在餐廳擔任領班,和同居女友一起養育3歲的小孩,他在嘉義市國華街附近燒店家門口的木頭,沿路再燒保麗龍箱,一個晚上,消防隊在短短十幾分鐘內,就連續接到了3起火警通報。
縱火犯:「我犯完案,自己也會擔心說,會不會有很大的傷害。」
男子縱火完,載著孩子回到現場,想要偽裝成路人看熱鬧、掩人耳目,但是他不知道有目擊者看到他縱火的行徑,和警方描述的特徵,讓警方一過濾監視器就懷疑他涉嫌重大,偵訊過後,男子坦承一連2天縱火6件,而他載著孩子回到現場的行為,讓同居女友無法接受,就怕偏差的行為影響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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