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3歲的鄧姓女童,4年前被鄺姓父親帶到加油站洗車,女童卻不明原因遭高壓噴槍灌嘴奪命,法院最終依照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處鄺男10年徒刑定讞。不過鄺男卻在入獄前,指控女童並非其親身,怒告女童生母鄧姓女子詐欺,高雄地檢署認為,鄺男認女兒時,鄧女曾要求他驗DNA,無詐欺犯意,對鄧女做不起訴處分。
回顧案情,2019年1月間,鄺男帶著3歲的鄧姓女童外出遊玩,當天下午鄺男帶著女童到加油站洗車,女童竟遭高壓空氣槍灌破肺,傷重不治,一審橋頭地檢署判鄺男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個月。二審法院指出,鄺男平時雖不會打罵女童,事後還有開車載女童就醫急救,無法判定有殺人犯意,但仍以「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10年定讞。
去年1月,即將入獄的鄺男在律師陪同下,開記者會指控生母鄧女詐欺,鄺男說,女童似乎並非自己親生女兒,因為自己生母鄧姓女子交往4個月後就分手,一年後突然接到鄧女來電,說未滿一歲的女童是他的骨肉,當下沒多想,安排了時間就在一間便利超商和母女見面。
鄺男說,經比對DNA,確認女童並非自己親生骨肉,即使如此還是感到相當懊悔,同時指控鄧女,與自己分手期間,臉書貼文就出現過疑似女童的親爹,女童發生憾事後就不斷提到錢,懷疑動機不單純,想在入獄前將真相公諸於世,因此提告詐欺。
鄧女於偵訊階段向檢方表示,自己和鄺男於2014年交往,分手後也和其他男性發生性行為,女兒11個月大時,鄺男卻跑來認小孩,自己也曾提議要認DNA,是鄺男不肯,鄺甚至帶著小時候的照片說女兒跟他長得一模一樣。高雄地檢署依據鄺、鄧2人平日互動和生活費負擔等證據,認鄧女沒有詐欺犯意,今日將全案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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