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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煙味!開門見樓梯間「燒金紙」 男急報警

記者 吳欣晏 / 攝影 吳居諴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04 18:2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04 19:36

新北市樹林,有民眾到朋友家作客,結果聞到屋外傳來煙味,打開門才發現,有人在樓梯間燒金紙,甚至沒有人在顧金爐,濃煙把人燻得不停咳嗽,被眼前的這一幕嚇壞了,趕緊報警處理;但這樣的危險行為,最重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輕則社維法,處1萬2千元以下的罰鍰。

圖/TVBS


 
樓梯間竟然看到有金爐正在燒金紙,甚至還時不時看到煙霧往上竄,真的被這一幕給嚇傻了,而且這金爐擺的位置,就是人人都可以經過的地方,有其他住戶的朋友見狀,趕緊報警處理,同時撥打119救援。

當地里長電訪:「(他是在拜拜嗎)對啦對啦,就不懂事,在樓梯間這樣給人家燒,別人才會去報警啦,我到的時候,(金爐)已經拿到外面了啊,第一次這樣啦。」

消防隊獲報根本不敢大意,第一時間就出動好幾輛車抵達,把小小的巷弄塞得水洩不通。

 
事發在新北市樹林的龍興街上,2日晚上的10點多,當事人到朋友家作客,先聞到屋外的煙味,結果一開門,竟然看到有人在樓梯間燃燒金紙,一旁還沒有人在顧,甚至煙霧已經燻得不停咳嗽,真的嚇傻了。

圖/TVBS

記者吳欣晏:「事發現場在公寓內,而且這邊可以看到,走道相當狹窄,當時就是放在樓梯轉角燃燒金紙,如果一個不小心,很可能發生意外,因此相當危險。」

甚至還可以看到,公寓一樓,幾乎都是賣小吃的店家,如果火勢大,很可能迅速延燒。

律師簡大為:「法官會去個案權衡,是否有造成公共危險,如果有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175條公共危險罪,沒有公共危險的話,則會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最高處12000元之罰鍰。」

圖/TVBS

警方到場,金爐已經被移到一樓,甚至火也已經熄滅,很難用公共危險罪法辦,但這回,因為燒一個金紙,卻讓警消勞師動眾,已經讓當事人知道,下回別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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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金紙#樓梯間#里長#拜拜#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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