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女子和4名友人同遊日本,期間一行人在民宿喝酒聊天,女子不勝酒力先回房間休息,不料其中一名男性友人,竟趁機潛入她房內性侵得逞。女子原以為是心儀對象求愛,事後清醒後得知真相大崩潰,憤而向男方提告。法院判決男方4年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將入監服刑。
法院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2月初,當時女子「阿芳」(化名)和其餘4名友人同行前往日本遊玩,入住民宿之後,5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其中阿芳不勝酒力,其暗戀對象、同為好友的男性友人「阿豪」(化名)見狀,將她扶回房間休息,之後再返回和其他3名友人喝酒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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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到了凌晨4點,另名男性友人「阿國」(化名)趁上廁所時,偷偷潛入阿芳房間,見對方熟睡、意識模糊之際,趁機性侵得逞。當天上午10點,阿豪過去關心阿芳狀況,她一問之下,才發現當晚和她愛愛的對象並非阿豪而是別人,得知遭別人撿屍性侵,阿芳崩潰不已,當天晚上就到日本警局備案,回國後也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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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偵訊時,阿國辯稱進入房間時,兩人相互擁抱和撫摸,還稱說女方要求她射在肚子上。完事後女方還告訴他,床頭櫃有紙巾可以拿來擦拭,主張當時是兩情相悅。對此,阿芳則反駁,當時她酒醉後感到有人抱著她親熱,但當下整個人呈現酒醉狀態,加上高度近視,又聽到男子喊她小名,讓她誤認是自己暗戀的對象阿豪。直到醒來後才發現遭到侵犯,事後有保留對方清洗時留下的體毛,以及被精液沾染的衣物。
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認為,阿芳和阿國才剛認識不久,並非男女朋友,但阿國卻趁機潛入女方房間,也未詢問對方意願,就趁對方酒醉時發生關係,認定涉及性侵,判處4年徒刑。阿國不服提出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將由地檢署通知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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