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新北市中和員警攔查沒開大燈的轎車,駕駛竟闖紅燈拒檢逃逸,他連開3槍制止,造成後座27歲男乘客中彈,送醫腦死,家屬放棄急救。死者媽媽指控警方執法過當,檢方認為,員警應使用安全手段逮捕嫌犯,開槍射擊位置也有問題,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這是去年3月,由林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因為沒開大燈被盤查,結果拒檢逃逸遭開槍。
造成後座27歲鍾姓男乘客後腦中彈,送醫腦死,家屬放棄急救,事隔快一年,死者媽媽再發聲。
死者媽媽:「就覺得很遺憾,因為都快一年了,我們遲遲等不到員警的一句道歉,就是開槍的員警,我希望法官做出一個很公正的判決。」
會這樣說,是因為案件最新結果出爐,檢方提出兩點,第一,儘管車輛逃跑,但沒有對員警跟路人做出攻擊行為,第二,員警開槍位置有問題,沒顧到乘客安全,應該朝,向輪胎,危害比較小的地方開槍,認為違反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將員警起訴。
死者媽媽:「我想他可能是帶著憤怒吧,然後就連開了3槍,他想說你不停下來,我就給你死,我長期接受網路霸凌,就講一些很難聽,(網友)說媽媽怎不一起去死一死呢,我這一年真的長期需要要去看精神科。」
中和分局也發出聲明,表示將啟動因公涉訟機制,會全力協助同仁司法訴訟,維護權益,同年九月,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但出了人命,心碎的母親跟辛苦值勤的員警,對於公權力的正當性沒有交集,下一步得看法官怎麼判斷,什麼是用槍時機的合理認知。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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