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詐騙案件猖獗,很多人都曾深受其害,法務部為了要杜絕詐騙集團,將修法打詐,未來會增訂人頭帳戶罪,只要沒正當理由提供帳戶,就會被視為獨立犯罪類型,另外,也針對收簿集團,增訂刑罰規定,彌補現行法律漏洞。
一到銀行就要開三個帳戶,原來65歲的陳姓婦人,聽信詐騙集團話術,開了帳戶要協助收款,卻差點成為詐騙集團共犯。
詐騙集團成員vs.員警:「幹什麼網購?網購存簿喔,提款卡,做詐騙喔。」
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很多賣帳戶的,法院都是因為沒有主觀犯意,把他判決無罪了,那檢察官久而久之都不起訴了,未來我們洗錢防制法,你只要提供帳戶或者是交付帳戶,甚至你蒐集帳戶這個行為,我們就把他獨立構成犯罪類型化。」
擬修洗錢防制法,將增訂人頭帳戶罪,對於沒有正當理由,提供人頭帳戶導致影響金流,獨立成洗錢犯罪,另外也針對收簿集團,增訂刑罰規定彌補現行的法律漏洞。
法務部長蔡清祥:「詐騙還有用妨害自由的方式,我們又另外提出了一個,獨立犯罪的結合犯來處罰,所以這是予以加重,在法治面上我們很快速的提出一些修法。」
不管收簿手還是人頭帳戶,都是詐騙集團幕後共犯之一,不過因為修法幅度大,條文還得等各界意見整合。
希望修法能徹底杜絕詐騙集團,讓民眾的辛苦錢,不再進到嫌犯的口袋裡面。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