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鄭姓駕駛31日開車硬闖台中港管制站,不甩警方攔查,駕駛衝進港區後疑似視線不清,自撞水泥護欄,車輛翻覆起火燃燒,員警抵達時,發現車子冒煙起火,立刻把人拖出來,沒多久,車子就燒成一團火球,事後鄭姓駕駛自稱,當時要開到國道3號,但開錯路才會誤闖。
目擊者:「哇!翻車啦。」
燒到面目全非,那駕駛呢?
火警剛發生時,員警抓著64歲鄭姓男子的手把他拖出火場,拉到一旁差點沒逃出來,鄭姓男子被救出後赤腳躺在人行道上,但現場是管制區一般車輛不能進入,他卻擅闖還自撞火燒車。
台中港務消防隊副隊長曾星明:「我們到達現場時,駕駛已經由員警拖到安全地方,我們迅速把火勢撲滅。」
鄭姓男子1月31日晚上8點左右不理會攔阻,硬闖台中港南泊渠管制站一路往前開了將近2公里,才在圓環自撞護欄起火,員警和消防將他拖出送醫,員警詢問,鄭姓男子自稱是想開到國道3號,但開錯路他意識清楚多處擦挫傷,當天半夜10點多趁醫護人員在忙,自行拔掉點滴離院。
港警補充男子來自彰化車是朋友的,當下有酒測也沒喝酒至於他擅闖管制區,觸犯的是商港法,屬於行政法將事後通知到案,但還是得面臨10至50萬不等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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