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僑仔」阿伯酒駕拒測遭罰12萬 執行署查扣名下千坪土地

  • 記者葉奉達
  • 發佈時間:2023.01.05 18: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05 16:47

屏東里港一名65歲黃姓男子,110年9月開小貨車被警察攔檢,當場拒絕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罰12萬元,阿伯遲遲沒有繳納罰單,案件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著手調查義務人名下財產發現,阿伯除了一棟位在里港市區占地34坪的透天厝以外,還坐擁千坪農地,都已向銀行借款而有設定抵押權,為了保全國家債權,執行人員迅速發函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

黃姓男子收到分署查封公文後,前來分署向書記官表示當天沒有喝酒,覺得被開罰單很冤枉,還祭出苦肉計,他說自己是臨時工收入微薄,而且每個月還要繳納銀行貸款,希望辦理分期2年內把罰單繳完,分署同意其申請,阿伯亦當場先繳納5000元。

黃姓男子回家後,持續打電話向分署執行人員訴苦,堅稱當天真的沒喝酒,被開酒駕罰單實在很不甘心,書記官耐心傾聽後答覆,若對被罰不服氣,可以向原開立罰單的移送機關提出行政救濟,但是救濟或訴訟期間分署依法不停止執行,阿伯仍要繼續按期繳納罰單,否則分署可能會拍賣其不動產。男子多次抱怨,眼看不見效果,幾天後,直接帶著現金到分署繳清原本還有1年11個月的分期款,一次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