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綽號一名阿文的男子,一同前往市區某家卡拉OK用餐消費,期間阿文趁機離開,最後剩下余男,余男發現不對勁也要落跑時,及時被老闆發現要求付款,不料這時余男卻直接雙手一攤,向老闆表示無錢結帳。店家無奈之餘,只能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余男觸犯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沒入。
余姓男子向法官表示,確實有到店內消費,但當天是阿文剛出獄,說身上有錢,邀自己去喝酒,沒想到喝到一半他就跑掉,因為是在看守所的認識的,所以連阿文的真實姓名自己也不清楚。
案發當天兩人說要叫小姐,但店裡沒有這樣的服務,最後余男2人點了3樣菜、1瓶酒,加上包廂費共3300元,約1小時後,余男友人先行離開就沒有回來,當天下午5時多,余男表示他要離開,但卻沒有結帳意圖,宣稱沒有半毛錢,要找親友來付款,卻不打電話連繫,只說要押身分證,最終決定拒收並報警逮人。
檢警調查,余男自知經濟狀況不佳,無支付消費款能力,卻與剛服刑完畢的友人前往店家消費,讓李姓老闆誤以為2人有消費能力,提供酒類、菜餚及包廂服務,卻沒想到遭對方吃一頓霸王餐,且不積極找親友代為付款,訊後將余男依涉犯詐欺得利罪起訴。法官認為主觀上確有詐欺故意,故認定余男觸犯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不法所得3300元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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