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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沒戴安全帽要罰? 員警筆誤惹議

記者 張哲偉 王柔婷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3/14 17: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又見烏龍罰單!彰化一名男子,今年一月開車出門,被巡邏員警攔查,警方發現對方並沒有繫安全帶,決定開單,沒想到男子把罰單拿回家才發現,這上頭竟然是寫著「開車沒繫安全帽」,讓男子覺得員警也太離譜了,向議員投訴,警方坦承是筆誤,但男子違規是事實,罰單更正後,還是照樣得開罰。

挨罰民眾(2012.2.1):「不知道今天第一天,還是一大早,現在才8點多就來開罰,不是嚇人嗎。」

大清早出門,卻收到罰單,民眾火氣不小,去年二月後座未繫安全帶,警方全台同步大執法,法令執行一年,今年一月彰化有民眾違規,收了一張1500元的罰單,犯錯挨罰難免,但罰則名目可就讓民眾哭笑不得。警察局長官政哲:「同仁違規事實寫錯了。」議員陳秀寶:「所以你們的筆誤都不是錯?」

因為這罰單上頭,最重要的欄位寫著「未繫安全帽」,讓彰化縣民代實在是看了噴飯,不解什麼時候法規規定開車「得繫安全帽」,而在她手邊這樣的烏龍罰單,一年就收了10幾張。官政哲:「作業疏失會做一個更正。」陳秀寶:「這種(烏龍罰)單你知道在我們縣裡面有幾張嗎,這是最近給我的一張。」

坦承筆誤,把未繫安全帶寫成「未繫安全帽」,員警緊急更正,補寄新罰單,還得面對檢討,只是民眾違規是事實,拿到烏龍罰單更正後,1500元的罰鍰還是得乖乖繳納,只是員警的迷糊,也成為笑柄。

#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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