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燈會廣播協尋服務竟然有年齡限制,有民眾投訴元宵當天與家人走散,由於沒帶手機,找不到家人心急如焚,到服務站要求廣播找人,卻遭服務人員拒絕,原因是走失的民眾只有59歲不夠老,必須符合12歲以下、65歲以上才會受理廣播,民眾氣得向議員投訴,認為訂定這樣條件一點都不便民,實在太過僵化。
台北燈會圓山園區人潮多,遊園賞花燈,一個不小心與家人走散,民眾可以到服務站,透過廣播找人,只是這樣便民服務竟然有年齡限制。投訴民眾:「喔,氣死我了,氣死我了,那個廣播竟然說有年齡限制,說有12歲以下,還有要65歲以上。」
元宵節當天,原本興沖沖與家人到花博圓山園區看花燈,沒想到與侄兒走失,又沒帶手機,根本無法與家人聯繫,只能透過廣播協尋,只是當時她的家屬要求服務人員幫忙廣播,卻因為走失人年紀只有59歲,不符合廣播年齡條件資格,找不到人,最後敗興而歸,當場痛批市府便民服務根本一點都不人性化。
投訴民眾:「不是大家想說,有手機就不會有問題,就是因為有狀況外的,所以才需要服務。」
實際來到花博園區詢問,服務人員馬上改口,廣播年齡限制已經取消,只要填寫協尋人資料,全部受理。民眾:「不好意思,我跟我媽走散,可以幫我廣播一下嗎?」園區服務人員:「好,沒問題,請問媽媽大概幾歲?」民眾:「大概50歲。」
台北市府民政局強調,訂定這些年齡限制條件只是優先條件,當時服務人員不知變通,未來一定會改善,服務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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