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彰化一名男子,因為在路中間大鬧被逮捕後,趁著在警局做筆錄時,偷走員警的手銬和鑰匙,再跑去破壞路口號誌箱,胡亂切換燈號,甚至直接切換紅燈後就離開,害得現場交通大亂,事後被法院判刑10個月有期徒刑。
員警vs.黃姓嫌犯:「這是我切的怎麼有損壞,啊就變不回去了啊。」
被他惡搞的不只這個路口,他還跑到其他燈箱切換號誌後,丟下不管,路口變紅燈後再也回不去,一邊是塞到動彈不得,另一邊卻是一路順暢。
員警vs.黃姓嫌犯:「走走走你還要幹嘛。」
員警到場處理,發現這名男子已經把自己逮捕,用手銬銬在地檢署的椅子上,經過了解才知道,原來他前一天,就因為把路障搬到路中間大鬧。
員警vs.黃姓嫌犯:「你進來,進來啦,進來啦。」
被警方逮捕帶回偵訊,過程中竟然趁員警不注意偷手銬和鑰匙,隔天就拿來破壞燈箱惡搞路口。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周淡怡:「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任意切換交通號誌燈,對路上往來之車輛行人安全,造成莫大之威脅。」
法官認為,嫌犯黃姓男子一口氣涉犯竊盜、毀損、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還有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4項罪,判決10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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