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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發票多3個0!貼客照尋人 恐違個資法

記者 林昱孜 王馨曼 / 攝影 班瑪旺嘉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2/22 19:1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店家開錯發票,為了找客人,竟直接將對方大頭照貼在門外,新北市中和1間知名豬腳便當店,1月底開錯發票,把85元的便當打成8萬5000元,卻等到晚上結算營業額時才發現,就怕多出來的稅上萬元要店員自行承擔,店家竟把對方的影像跟告示,貼在收銀機旁跟大門口,雖然這樣的作法能讓民眾都幫忙尋找,但律師表示,將對方肖像、時間完整揭露出來,等於曝光她的行蹤,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

中午用餐時間,中和這間知名的便當店內客人不少,仔細看,收銀機旁、大門外都貼了張告示,還附上監視器照片,難道是遭小偷嗎?上頭寫著,「1月28日晚上6點半,我們開錯發票了,如果認識這位小姐,請與我們聯絡」。店員:「我商品打好,打金錢的時候,不小心『乘』到了。」民眾:「乘到多大的金額啊?」店員:「幾萬元。」

搞半天,原來是店員在打發票時按錯了,1個85元的便當打成8萬5000元,晚上結算才發現,查看發票時間,比對監視器,確認消費的客人就是這穿著粉紅色外套的女子。記者:「所以對你們稅有影響?」店員:「對,有。」民眾:「老闆有嚇到嗎?」店員:「有。」

店家說,多出來的稅金上萬元,可能要由出包的店員自行負擔,由於1年前也發生95元的便當,發票打成9萬5000,貼上告示,對方真的來換發票,這回又搞烏龍,只好再出此下策。民眾:「對客人的隱私有影響吧。」

律師也表示,貼肖像、寫時間,等於將對方的行蹤曝光,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只要對方提告,就可能成立,另外像是警告逃妻、尋人啟事,同樣有違法的可能,除非是涉及刑案,或是店家報警處理後,張貼「小心竊賊」的公告,提醒大家注意,符合公眾利益,因此較沒爭議。

#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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