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海巡署士官長柯博承,前往彭佳嶼執行救援任務,英勇殉職,事後運安會報告指出,天色昏暗下,直升機兩度下降、爬升,使得士官長撞擊海面,因此喪命,家屬提告國賠,一審判空勤總隊要賠償一千三百多萬,案子上訴今天二審開庭,空勤總隊委任律師仍然堅持,沒有過失!
記者黃靖棻:「針對這起國賠案上午在高等法院開庭,只花不到半小時就結束,針對1319萬判賠金額,被告空勤總隊辯護律師,依然堅持他們沒有人為疏失。」
事故地點位在彭佳嶼外海,下午接近5點當時一名印尼籍貨輪船長,因身體不舒服緊急求救,士官長柯博承前往救援,進行6次吊掛作業,疑似風浪過大繩索上升時,勾到起落架兩次下降後,掙脫掛勾但重擊力道,造成柯博承受傷送醫不治。
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3人,家屬相當悲痛尤其柯博承,還有2名不到10歲的孩子要撫養,妻子要求國賠,2月時法院判賠1319萬,但被告空勤總隊,認為意外當下都有按流程搶救,柯博承無線電沒有回應,非機組人員能夠預見,不算疏失不同意賠償金額。
出勤海上吊掛救援,士官長卻發生意外殉職,目前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有爭議,對於家屬來說,再多錢,都換不回兩個女兒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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