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民眾檢舉,住家巷子沒畫線的路邊被人長期占用,不只變成私人停車位,車子離開後,還拿三角錐或拒馬來占位!警方到場開出「路霸違規通知單」要求行為人移除路障,否則開罰!
附近住戶(非檢舉人):「轉角到這邊那個大盆栽都是他們的啊。」
附近住戶自家幾乎都有停車格,但對於轉角這一戶花盆三角錐佔位的情況時有所聞。
附近住戶(非檢舉人):「就是整個圍起來,你也可以看到,他停自己的車別人的車都不能放,如果他們的車開走了,他們就會用盆栽或者用擋的那個(三角錐),他們就會想辦法圍起來。」
但這種情況在台灣似乎不少見,有民眾留言,住家巷子也都這樣,有些是把車開走後,再牽來兩台機車,把車位框起來。
勤工派出所所長范姜崇哲:「在道路上堆積置放,放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除了責令行為人及時清除路障外,得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強調除了要求對方移除路障,儘管這邊沒畫紅線,但路口十公尺內也不能停車,如果有人檢舉,也會祭出六百到一千兩百元的違停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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