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47歲莊姓駕駛,中午跑到燒烤店吃飯喝酒,竟然還開車上路結果自撞路邊燈箱,甚至還把燈桿撞斷,而他酒測值超過公共危險標準,還得賠償上萬元燈箱和燈桿維修費。
闖禍的休旅車,二連撞沒馬上停下,直到撞上匝道牆壁才停下,右前車頭整個撞爛,好端端大白天自撞,又是喝酒惹的禍。
車禍發生在21日下午4點多,地點就在台中環中路二段,休旅車駕駛,47歲莊姓男子沒有受傷,但他酒測值,超出公共危險罪標準,向警方供稱,是中午跑到南屯區某燒烤店,吃飯喝酒。
西屯派出所副所長許閏傑:「一名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環中路,慢車道行駛不慎擦撞路邊燈桿跟燈箱,經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超標,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偵辦。」
莊姓駕駛酒駕超過公危標準得被移送,至於被他撞毀的燈箱,還有燈桿維修費加起來,至少也要3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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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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