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下午3點多,在苗栗縣南庄鄉發生一起盜採珍貴林木的案件,一名50多歲的廖姓男子和40多歲的女友,兩人皆吸食毒品,因缺錢買毒品,而起了盜取「牛樟木」的念頭,兩人上山鋸下4塊牛樟木,員警接獲民眾通報有可疑車輛進入山林後,當場將廖男和其女友逮捕,並起獲毒品,將兩人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兩人在今年8月也曾在風美溪山區,利用索道盜伐貴重林木,也遭查獲在案,因有施用毒品惡習,缺錢花用又故技重施,趁機進入國有林班地盜伐牛樟木,形同將國有林木視為提款機獲取不法利益。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針對破壞山林者,依據《森林法》中,可處1到7年有期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2分之1,併科100以上到2000萬以下罰金,另外,每年10月至隔年4月為乾燥季節,森林野火好發,民眾上山應謹慎用火,保七第五大隊會聯同林務局加強防火宣導及查緝森林火災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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