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發生一起未成年性交易的案件,一名羅姓男大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女學生,女學生提出以1500元來進行性交易,羅男和女學生玩完事後,才赫然發現女生竟然未成年,事後女方家長知道後,氣炸立馬提告,開庭時,羅男強調不知女方年紀,和「女子的穿著打扮」誤以為其已成年,而女子竟然也同意男方說法,因此,法官判羅男無罪。
雙方在開庭時,羅男強調根本不知道女學生未滿18歲,他看女方的外表穿著和打扮等,皆非常像「大學生」。而女子則表示,坦承離開摩鐵才告知年紀,且周遭友人也都覺得她長相「超齡」,而就連她也認為「自己是18歲」,當事人並未告知,且自己也認同自己的長相是成年人,因此,法官認定羅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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