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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逆孫拿拐杖毆打祖母致死 檢起訴盼從重量刑

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8/30 11:1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8/30 11:17
男子持拐杖毆打祖母致死。(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男子持拐杖毆打祖母致死。(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嘉義縣江姓男子被控今年5月間持拐杖毆打祖母成傷送醫不治,警依法移送,檢方認為無殺人犯意,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嫌起訴,因有多次傷害前科,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現年52歲江姓男子因曾毆打及恐嚇87歲祖母,嘉義地院今年3月間核發保護令,江男不得對祖母騷擾等行為,有效期間為1年。

 

不料,江男於5月24日晚上因細故,在嘉義縣水上鄉住處與祖母發生爭執,雙方爆發拉扯,江男則將祖母推撞房間內物品,再持拐杖毆擊祖母腹部等身體部位,造成祖母身體頭部、腹部、胸部、背部及四肢多處受傷。

江男發現祖母受傷流血後,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因其祖母身體多處瘀傷及肝臟沾黏組織的撕裂傷,造成腹腔出血,形成低容積性休克,而於同日深夜不治死亡。經相驗偵辦後,警方移送法辦。

檢方認為,江男與祖母應無重大嫌隙或積怨,死者身體多處表淺擦挫傷,並無重大傷害,主觀上應無殺人犯意,惟因情緒失控,傷害時攻擊力道甚難拿捏,造成其高齡祖母有可能發生致人死亡結果,涉及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嫌。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告訴中央社記者,江男目前仍羈押在嘉義看守所,檢方依法起訴,並審酌江男不顧祖母年事已高,竟仍屢屢對祖母家暴,且有多次傷害、妨害公務及違反家庭暴力法前科,建請從重量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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