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超速被罰,很多車主花招百出,有在車牌上黏CD、包報紙,甚至還有業者賣反光噴劑,沒想到民眾還發現,有重車車主直接大剌剌把毛巾掛在車牌上,擋住整個車牌,完全無法辨識,行徑相當囂張;車行老闆也表示,這樣的行為大多是車主想規避罰責的手段,警方則說,其實這些行為都已經違法,最高可以罰4800元。
大馬路上,重型機車平穩騎在外側車道,不過後輪卻怪怪的,一塊像布又像毛巾的東西,隨風飄啊飄,近看才發現,原來它掛在車牌上。
掛在車牌上的毛巾,完全擋住原本該出現的號碼無法辨識,車體又剛好是黑白相間,有擋風玻璃,猛一看還會以為是警車,但其實這只是車主為了規避罰責想出的怪招。
車行老闆洪韶豪:「重車它加速快,它不小心的話,它可能會超速這樣,他想說這樣就可以規避照相。」
大剌剌的掛毛巾擋車牌,怎麼敢這麼囂張,車行老闆說還是因為重車速度快,有些車主確實花招百出,不想花錢改裝活動車牌的車主,有的用衛生紙沾水,假裝髒污,或黏個CD、包上報紙通通有,只是也真的有人是隨手亂放忘了拿。
車行老闆洪韶豪:「打完蠟,他不想在把濕毛巾放在車上,放在車上面,會有一些水痕。」
是不是擦車用的布,回頭再看畫面,的確有可能,但警方說,不管理由是什麼,車主都該替愛車負責任。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黨一凡:「安裝其他的器具,這樣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最高可以處汽機車所有人,新台幣4800元以下的罰鍰。」
強調依法看到就會罰,只是跟過去民眾刻意用載貨配件擋車牌,或噴反光噴劑,低調躲避相比,這位車主這麼明目張膽,恐怕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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