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清華大學女研究生洪曉慧,10年前殺害情敵,再用王水毀屍滅跡,遭判刑16年,在監獄中多次提報假釋遭到駁回;不過,今天法務部認為,洪曉慧服刑超過10年、逾刑期2/3,已為犯錯付出代價,同時表現良好無違規記錄,獲得假釋委員全數通過,裁准洪曉慧的假釋案。
10年前為愛殺人毀屍,清大研究生洪曉慧,因為和同窗好友許嘉真,同時愛上學長,讓她鑄下大錯,不但親手殺了好友,還以王水毀屍滅跡。被害人許嘉真父親:「天啊!這個人性怎麼這樣子,我真的不想再講了。」
已經服刑超過10年的她達到假釋門檻,3度向高雄女監爭取自由都失敗,後來通過考核,獄方多次把假釋案送到法務部,終於獲得法務部通過假釋聲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她所犯的徒刑是16年3個月,那麼已經執行了11年,有2/3的期間,是已經相當長的執行期間,出獄以後的生涯規劃,跟我們整個觀護系統都相當完整,所以我們考量再犯的可能性比較低。」
洪曉慧原來判刑18年,後來減刑為16年,服刑期間在獄中擔任英文小老師,有9次獲獎紀錄,表現良好,而且洪曉慧還有計畫出獄賺錢,賠償巨額賠償金給被害人父母,顯示相當悔意,因此獲得假釋委員全數通過,裁准洪曉慧的假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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