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正在興建新大樓,工地竟然有小偷入侵,竊取電纜線,偷地檢署真的是太歲爺頭動土。王姓主嫌還在住家燒電纜線,他6月落網,說確診了。檢方聲請羈押,法官裁定1萬交保,身上沒錢,還要警方「到府服務」,到他家中取保釋金,之後再開羈押庭,傳訊不到,7月底又因為竊盜被抓,這次羈押了。
保全:「(在地檢署)很大膽,我就說真大膽真是的。」
竊賊是工地臨時工,知道朋友可以銷贓電纜線,共謀犯案,四個人去偷。
主嫌是33歲的王姓男子,他6月21日落網,落網後,說他確診了,檢方聲請羈押,但是法官裁定1萬元交保,他說身上沒錢,法官要警方協助,到他家取款。
他交保之後,檢方提抗告,要重開羈押庭,傳訊不到,一直到七月底,因為再犯又被抓。
這次王姓男子,連同共犯總共3人,總算聲押獲准。
彰化地檢署襄閱葉建成:「以涉嫌刑法加重竊盜罪,以及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罪提起公訴。」
檢警忙了一大圈,6月要是羈押,也沒有再犯機會。
當時法官還要警方,「到府服務」幫他取款辦交保,這是甚麼考量?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黃齡玉:「因為在疫情嚴峻期間,而且被告和家人都確診的特殊情形,這個法官為了兼顧防疫便民以及保障被告人權。」
被告有竊盜前科,不過法官認為,他2020年服刑執行完畢後就未再犯案。加上防疫考量,裁定交保。
他家人也確診,便民需求才「到府服務」拿保釋金。但是法官給的自由,嫌犯顯然不知珍惜又再犯,終於羈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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