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1名55歲的男子,酒後開車,不勝酒力,竟然把車停在大馬路上睡著了,員警發現上前拍打車窗,好不容易才把他叫醒,他卻拒絕酒測,員警宣讀法條,說第一次拒測要罰18萬元,駕駛也不為所動,沒想到警方追查,這是他第7次酒駕,而且是第2次拒測,因為新法是累進罰款,他得吞下36萬元罰單。
員警vs.駕駛:「叩!叩!來!靠邊停!靠邊停!」
員警拍窗呼喚,駕駛毫無反應,直到第三次,他才搖下車窗,但一臉茫然!
這是發生在高雄梓官大舍東路,晚間10點多,男子喝醉了,車停路中央,他坦承喝了很多酒,卻拒絕酒測!
駕駛vs.員警:「拒測!你要拒測?如果是第一次拒測的話,要罰新台幣18萬元的罰鍰,要吊銷駕駛執照,3年不得考領,但是你的駕照已經原本就被酒駕註銷了,所以沒有這個問題。確定要拒測?那我按下去了?好!按下去要再測我就不讓你測了?好!」
真的不後悔嗎?原來,這已經不是男子第一次酒駕,而是第七次,警方進一步追查還發現,他在前年3月也曾拒測,這次再度拒測,得罰36萬元!
梓官分駐所長郭宗鑫:「依據酒駕拒測、危險駕駛,以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製單舉發。」
根據道交條例新法規定,10年內第2次拒測,罰36萬元,第3次以上,依照前1次的金額加罰18萬元,累計無上限,還得移置保管該車輛、吊銷駕照等。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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