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縣一名國小老師,因為學生上課時去上廁所沒有告知,就指稱這名學生過動,用塑膠繩把他綁在桌子邊,這名老師現在被依違反兒少福利法,罰款6萬,並強迫重新學習親職教育,這也是第一例老師因為不當管教,被處以重罰的案例。
校方人員:「像這樣綁起來,他認為他綁得很寬,那這一條繩子是綁在桌子上。」
校方示範陳姓導師如何用塑膠繩綁住學生、限制行動,理由是他認為學生有過動傾向。校方人員:「家長陳述他回家精神受委屈,很難過這樣。」
陳姓導師不只綁住學生,就連上廁所都要指派同學,像遛狗一樣牽著他走,讓男學生身心受創。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張碧華:「(男學生)晚上睡覺前其實會害怕,那他害怕時看到的,是老師的臉以及嘲笑他同學的臉。」
陳姓導師身兼台中縣教師會理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等多項職務,把學生當狗一樣綁著,家長投訴,他卻是這樣解釋。張碧華:「非常公然地說,這是我一個『創新的教學方法』。」
經台中縣社會處查證屬實,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罰款6萬元,要求他重新參加親職教育,並在網站公佈陳姓教師全名,成了國內第一例老師虐待學生被罰的案例。
◎畫面翻攝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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