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軒建設向姓總經理售地遠雄人壽做為企業總部,遠雄人壽支出逾新台幣4億元佣金給仲介,款項卻回流向男等人。北檢今天依背信罪起訴向男等3人。趙藤雄、趙信清父子獲不起訴。
檢方調查,遠雄人壽於民國97年間有意向昌軒建設公司等公司購買信義區土地,做為企業總部使用。向男參與購地案簽約過程,卻與WIN FAIR公司李姓負責人合謀,由李出面參與仲介過程,另由李安排WIN FAIR等公司擔任遠雄人壽受任人,宣稱負責協助遠雄人壽處理購地案。
向男等人並營造購地案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著力甚深等假象,藉此收取高額佣金,導致不知情的遠雄人壽同意於97年5月間出具委任書委任WIN FAIR等公司促成買賣契約簽訂,並同意支付新台幣4億餘元的大額佣金。
檢方查出,遠雄人壽順利完成購地案買賣簽訂契約後,有大筆佣金流入昌軒建設公司向姓總經理、羅姓副理,使昌軒建設獲利空間遭嚴重壓縮致生損害,今天依背信罪嫌起訴向男、羅男、李男3人。
另外,檢調接獲匿名人士檢舉,指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次子趙信清涉案。檢方調查後,發現並無本案佣金款項流入2人帳號情形,將2人不起訴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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