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一名男外送員,在路上和人發生行車糾紛,報警處理,他控訴警方到場後,其中1名刑警,看他拿手機錄影,推了他一把制止拍攝,還威脅如果畫面流出去,就要處理他,他認為當時只是拍攝自保,加上人民原本就有反蒐證權利,而恆春分局回應,是他太近距離拍攝執法員警,才會制止,可能過程中有誤解。
男子拿著手機錄影,被穿背心的刑警制止,雙方起爭執。
員警vs.報案人林姓男子:「我們現在進行了,你就不要錄,偵查不公開對不對,我跟你說,你不要漏出去,你漏出去,我就給你處理了。」
員警vs.報案人林姓男子:「你現在是不是要跟我說,偵查不公開,你不要跟我講那個啦,你就不要錄就對了,這影片出去,我就是要辦你就對了。」
錄影就要被法辦,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燈。
員警vs.報案人林姓男子:「你要告我什麼,我唸法律的啦。你法律的?沒事不要找事啦,事情一件件處理啦,現在人家在處理了,你還在那邊錄,你不要錄我們啊,我剛剛在錄他啊。」
男子不服氣,認為自己有反蒐證權利,卻一再被警方阻擋,還被威脅,事發在14日晚間,恆春台26線男子騎車外送,他指控後方白色轎車,閃燈又逼車,雙方停下來理論爆發口角,轄區員警獲報先到場,陸續又來了4個快打刑警支援,他控訴其中一名刑警,更出言恐嚇。
當事外送員林先生:「身為一個刑警,居然用要處理我的方式來出言這樣子恐嚇,這樣跟身為一個執法的單位的形象有損,很明顯的就是有恐嚇意味,那也當時候讓我感到心生畏懼這樣。」
恆春分局偵查隊隊長黃文杰:「依比例原則不宜對執勤的警察人員,做近距離攝影或特寫,所以予以勸阻,告知過程中造成民眾的誤解。」
依法務部過去函釋,民眾在公開場合,為保障自身權益,不影響公務執行,有反蒐證的權利,員警制止拍攝,還撂話再拍就處理。雖然警方澄清,是口氣用詞造成誤解,但當事人恐怕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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