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28歲的男子,凌晨2點多酒後騎機車,闖紅燈被警方攔查,他渾身酒味,酒測值高達0.78毫克,一聽到酒測超標,竟然躺在地上打滾,還跑進銀行的提款機旁耍賴,癱坐在地拒捕,甚到對員警咆哮、推拉,最後被優勢警力上銬逮捕,現在,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還多了妨害公務罪,移送偵辦後檢方下令以2萬元交保。
員警vs.男子:「過來啦,不要在那邊啦!走啦!回去派出所啦!站起來好不好?我不要!為什麼不要?我要領錢!喔~你要領錢?你是上廁所吧?」
酒駕被查獲,他嚷著要領錢好交保,甚至癱坐在地拒捕,一度還裝可憐央求警方放他一馬,悲情攻勢無效,他以蠻力推擠抗拒,最後被優勢警力壓制上銬。
員警vs.男子:「你要去哪裡?我要回去!你要去哪裡?過來!好痛啦!站好啦!我不要!」
二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對員警有咆哮、推拉等拒捕行為,後續為優勢警力來實施上銬及逮捕。」
凌晨2點多,酒駕上路還闖紅燈,觸犯公共危險罪,還得吃上罰單,耍賴拒捕,多了1條妨害公務罪。
二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該男子可能將面臨公共危險罪之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的重罰外,另將面臨妨害公務罪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的罪責。」
28歲的耍賴男子被移送偵辦,檢方認為他涉嫌妨害公務,以2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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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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