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老字號旅行社老闆,同時存在兩段婚姻遭到提告!一名女子指控20多年前曾和旅行社老闆舉辦婚宴,但兩人沒登記後來分手,長達20年沒聯絡,最近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法官認為依照當年民法規定,只要舉辦公開儀式,就已成立婚姻關係,因此判雙方婚姻關係存在,但男方不服,將提出上訴。
記者簡育琦:「法官認為20年前的民法規定,雙方只要有公開宴客,不用登記婚姻關係就算存在,而兩人確實在23年前,在遠東飯店舉辦過婚宴,因此法官判決兩人婚姻關係存在。」
提告的傅姓女子,出示當年結婚喜帖還有照片,由時任德國駐台代表證婚,雙方親友都到場,證明兩人確實有婚姻關係,她表示和柯姓男子是高中同學,對方在讀書時期就頻頻對她示好,畢業後沒交集,直到20多年前兩人在街頭巧遇,當時柯姓男子剛結束一段婚姻對她展開熱烈追求,雙方隔年結婚,但後來發生爭執沒辦理登記就分手,此後長達20年沒聯絡,女方去年突然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勝訴,成功討回名份,但男方後來已另組家庭,若判決確定目前的婚姻該怎麼辦。
律師洪宗暉:「他在二審的時候就必須提出一個反請求,就是我反告的意思,主張訴請離婚,因為我們20幾年來沒有夫妻之實,我不願繼續維繫這段婚姻關係。」
柯姓男子開庭時辯稱,兩人當年重逢,考量對方40多歲沒結婚,頻頻遭到同事追問有損顏面,才會主動提議假結婚,實際上雙方都沒有共組家庭的意願,而他早在2009年就另娶他人,現在已高齡65歲病痛纏身,不想因為20多年前一場虛假的婚宴,被擾亂人生下半場,將提出上訴,不讓現任妻子和子女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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