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晚間,在高雄市大寮區發生一起酒駕犯掙脫腳鐐落跑的案件,一名36歲的何姓男子因酒後駕車被逮捕回派出所,警方表示,因「夜間不得偵訊原則」等原因,將何男上腳鐐後,隔天早上何男卻趁員警去上廁所時,使用不明方法逃脫,目前警方正全力搜捕當中。警方也強調,腳鐐並沒有損壞,也沒有尺寸大小的問題。
何男的酒測值高達1.41mg/l,幾乎已經到達爛醉的程度,當時員警將其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帶回所內偵訊,帶回的時間大概在晚上7點,基本的人別訊問後,還要等待車禍現場的事故圖等文件,才能移送偵查隊、地檢署,所以執行夜間不得訊問的方式,因其有公共危險罪前科,警方跟拘留所做橫向聯繫,判斷將其留置派出所一晚,也因為疫情的考量,儘量不要有跨區域的移動。
昨(2)日 早上7點55分,警方預計八點將何男轉往偵查隊,備勤同仁早上交班時,先去上廁所,男子卻使用不明方法掙脫腳鐐,搭乘計程車離開,所長和偵查隊立馬展開全力緝捕。經過警方檢視,腳鐐並沒有尺寸問題,也沒有損壞,至於犯嫌為何能打開腳鐐,則待督察單位查證中。另外,根據警方提供的畫面顯示,何男的手臂上似乎有一片明顯的刺青。
關於警方疑涉有疏縱人犯一案,警方表示,本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不周責任將從嚴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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