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想分手國中嫩妹!他恐嚇外傳裸照 28歲男下場出爐

編輯 黃潔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4/12 12:15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12 12:15
蔡男拍未成年少女不雅片及要求裸照,並恐嚇「分手就傳出去」。(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蔡男拍未成年少女不雅片及要求裸照,並恐嚇「分手就傳出去」。(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28歲男交往國中嫩妹還恐嚇「分手就外傳裸照」!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與台南14歲少女2年多前在臉書上認識,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在其台南租屋處及大小摩鐵,發生性關係多達30次;不僅如此,蔡男竟拍下2人性愛過程,還要求少女傳自拍裸照給他。少女曾想情斷渣男,對方卻揚言分手就外流裸照,直到去(2021)年6月,少女選擇報警,蔡男認罪並與少女和解,法官判他緩刑4年。

更多新聞:毛毛的!機車上被貼「吸毒」奇怪紙條 他PO網求翻譯

 

蔡男與少女交往兩年間,於租屋處及摩鐵性交達30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定,蔡男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共30罪,各處4月徒刑、又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製造少年為性交及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處1年4月徒刑,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應執行1年徒刑,均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檢警調查,蔡男與少女2019年3月間,在臉書社群結識,同年7月間成為男女朋友;2019年7月起至2021年4月止,蔡男明知少女是國中二年級生,仍陸續在其台南租屋處及大小摩鐵,未違反其意願性交共計30次。
 

更多新聞:眼凸被嘲笑「猙獰、長得怪」 甜心主播不忍了吐心酸實情

少女曾想分手,但遭蔡男恐嚇如果分手就要散播她的私密照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蔡男在租屋處及摩鐵持手機攝錄2人性愛畫面,也要求少女自拍裸照,供他觀覽。少女一度想分手,蔡男因不願分手,傳送訊息給少女,恐嚇她稱,「如果分手就要將妳的私密照傳送出去」,雙方復合交往至去年6月間,少女再度提出分手,害怕裸照遭外流報復,果斷選擇報警。

對此,合議庭認為,蔡男未能克制情欲,一時思慮欠周而犯行,又與少女調解成立,且已履行調解條件完畢,犯後始終坦承全部犯行,顯現思過誠意。法官認為,蔡男經過偵、審程序及科刑宣告教訓後,當能知所警惕,認暫不執行為適當,判他緩刑4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未成年#國中生#散播#裸照#台南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83

0.0781

0.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