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前夕,一位死刑犯的母親希望外界給他的孩子一個機會,民國91年,台中豐原一家KTV發生槍擊案,一名員警中彈身亡,當時在場的鄭性澤供稱自己就是兇手,後來經過21次開庭,多次翻供,仍然不被採信,民國95年,被判決死刑定讞,但家屬提出質疑,認為是警方刑求取得自白,而且蒐證影帶、錄音帶有斷點,不只兇槍上沒有鄭性澤的指紋,他當時的位置也和彈道不符,如今第二次再審抗告,獲得最高法院支持,案子又回到高等法院,希望能爭取再審機會。
兒子還關在牢裡,做媽媽的在母親節前夕出面,她認為寶貝兒子被冤枉。鄭性澤母親:「當然希望他快回來,幫我過母親節。」
鄭性澤右腿也被槍擊,他行動不便,他真的可能拖著受傷的腿,走向倒地的員警蘇憲丕,再補2槍嗎?民國91年1月5日,台中縣十三姨KTV發生槍擊案,當時在包廂裡唱歌的羅武雄喝酒,開槍助興,警方趕到,員警蘇憲丕衝進包廂,雙方交火。
蘇憲丕傷重送醫,羅武雄當場死亡,兇手是誰,矛頭指向同個包廂裡的鄭性澤,由於被槍擊的員警蘇憲丕,身後留下孤兒寡母,外界譴責鄭性澤喪盡天良,但進入KTV模擬,他用顫抖的聲音說,他真的沒有開槍。
嫌犯鄭性澤(91.1.6):「我沒有開槍,因為我叫檢察官去檢查,看那2支槍有沒有開過。」檢察官(91.1.6):「那你剛跟我說你有開2槍?」鄭性澤:「因為我怕。」檢察官:「啊?」鄭性澤:「我怕。」檢察官:「你說你根本沒開過槍啊?」鄭性澤:「對,我沒開過。」
鄭性澤多次翻供都不被採信,到了法院審理,纏訟多年,但只開庭21次,95年被判決死刑定讞,鄭性澤的家屬質疑,檢察官手邊的證據只有嫌疑人被刑求後的自白,包括法醫鑑定報到和現場鑑識報告都不完整,怎麼能夠能證明鄭性澤就是兇手,希望能夠替鄭性澤爭取再審機會,但從羈押開始,鄭媽媽也過了快10個兒子不在身邊的母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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